进口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须知
一、申请《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》需提交的材料
同时办理准用证和进口许可证的,除了提交准用证申办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申请表》1份;
2.申请单位无进出口经营权的,需提交与委托代理的进口报关单位订立的代理报关合同复印件1份(加盖企业公章)。
3.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。
4.再次申请进口的,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、密码产品准用证复印件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、身份证明各1份。
5.所提交材料使用A4纸,按上述顺序装订。
二.填写
1.申请单位:填写申请办理《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》的单位。
2.联系人及电话:填写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。
3.贸易方式: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,例如一般贸易、暂时进出口(包括科研、展览、测试等)。
4.预计到关日期:填写进口产品的预计到关日期。
5.进口商:填写进口产品单位的名称。申请单位无进出口经营
权的,填写其委托代理的进口报关单位名称。
6.报关口岸:填写进口报关的海关,只能填写一个海关。
7.贸易国别(地区):填写产品发货商所在的国家或地区。
8.发货商:填写申请进口的产品在境外的销售单位。
9.申请类型: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选项前打“√”。首次申请指在准用证有效期内第一次申请进口;再次申请指在准用证有效期内再次申请进口。首次申办同一产品准用证和进口许可证的,无需填写10至12栏。
10.准用证号:填写该进口产品所对应的密码产品准用证号码。
11.准用证有效期:填写密码产品准用证上标注的有效期。
12.准用数量:填写密码产品准用证上标注的准用数量。
13.进口许可证类型: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选项前打“√”。 “一批一证”指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;“非一批一证”指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多次报关使用,但最多不超过十二次,由海关在许可证背面“海关验放签注栏”内逐批签注核减进口数量。
14.商品名称:填写申请进口的密码产品名称。
15.商品编号:填写海关对进出口商品统一采用的HS编码。
16.型号(版本):硬件产品填写型号,软件产品填写版本号。
17.计量单位:填写申请进口的密码产品的计量单位,如“个”、“台”、“套”等。
18.数量:填写通过海关入境的实物数量,例如硬件设备的台/套数量,软件载体的张(光盘)/个(U盘)数量或者软件的许可(license)数量。
19.单价:填写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;无实际成交价格的,填报货值。单位为人民币“元”。
20.总值:填写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;无实际成交价格的,填报货值。单位为人民币“元”。
21.备注:填写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