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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用密码产品出口许可服务指南

发布时间:2019-12-31阅读量:126

(一)申请办理流程

1.申请人从国家商用密码网站下载《商用密码产品出口许可证申请表》,按照要求填写表格。

2.申请人向省密码管理机构提交如下材料:

(1)《商用密码产品出口许可证申请表》(纸质原件和电子版各1份,并加盖公章。);

(2)产品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(纸质原件1份);

(3)合同或协议(纸质复印件1份),有多方参与的,提供每个环节的合同或协议;

(4)如委托代理出口,还需提交委托代理合同(纸质复印件1份);

(5)申请材料均用A4纸打印,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。

3.省密码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,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。申请材料齐备并且符合规定形式,省密码管理机构应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单;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,省密码管理机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;申请事项不属本部门职权范围的,不予受理,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。

4.省密码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密码管理局。

5.国家密码管理局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,作出审批决定,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6.国家密码管理局将审批决定文件下发到省密码管理机构。

7.省密码管理机构通知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(原件)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审批结果。

(二)流程图(附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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