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修订后的《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质量评估要求》印发你们,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。2010年9月9日印发的《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质量评估要求》(国密局字〔2010〕489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质量评估要求
国家密码管理局
2018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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